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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大学招生简章(西北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有没有征集志愿)

2024-04-22 21:09:57 | 利好高考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综合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61010697隶属于:陕西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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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西北大学招生简章(西北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有没有征集志愿)

2022年西北大学招生简章

西北大学是首批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是中国西北地区历史最为悠久的高等学府。有文物保护技术等专业,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西北大学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西北大学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西北大学章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西北大学,英文名称为Northwest University,缩写为NWU。现为首批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教育部和陕西省共建高校。学校办学类型为公办普通高等教育,部标码为10697。学校有研究生院,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及专业学位授予权,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第三条 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西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法定注册地址是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太白北路229号。现有长安校区(西安市长安区郭杜教育科技产业区学府大街1号)、太白校区(西安市碑林区太白北路229号)、桃园校区(西安市莲湖区高新四路155号)。互联网域名为https://www.nwu.edu.cn/。

第五条 学校全日制本科招生的类型包括:统考录取、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艺术类、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定向、高水平运动队、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港澳台联招、澳门保送生、依据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招收香港高中毕业生和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等。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利好高考网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构、考生、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西北大学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集体审议和决策。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学校纪委书记和分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担任,成员包括学校纪检监察机构、教务处及招生部门负责人。

第九条 西北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对招生工作全程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国家和教育部的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我校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历年计划及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确定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最终公布的为准。

第十二条 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省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的问题。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西北大学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指省(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的原则,在各省(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组织下开展本校分省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四条 学校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投档成绩提档。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符合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参与专业录取排序。我校认可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分值。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五条 对于进档的考生,我校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在安排专业时按实际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实际投档成绩是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投档规则生成的,且在我校接收的考生电子档案中实际呈现的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在投档成绩相同时,按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投档位次排序。未提供投档位次排序的,文史类(或首选科目为历史)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理工类(或首选科目为物理)、3+3模式综合改革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

第十六条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录取依照当年该省(市)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文件执行,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作为专业调剂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十七条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投档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和我校已公布的2022年招生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八条 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原则”投档录取。

第十九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可进行志愿征集。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公布计划中未完成的计划可进行志愿征集。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整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二十条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我校与英国埃塞克斯大学合作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只录取填报有此类项目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考生入学注册后同时具有西北大学和英国埃塞克斯大学学籍。本专业学制四年,采用“3+1”的培养模式,50%的专业核心课程由英方教师讲授。完成全部四年学业(前三年在国内、第四年在英国)且达到授位条件的学生,可同时获得西北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工学学士学位证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及英国埃塞克斯大学颁发的理学学士学位证书(电子系统工程专业)。

第二十一条 文物保护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我校与意大利萨兰托大学联合成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西北大学萨兰托文化遗产与艺术学院)举办,只录取填报本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考生入学注册后同时具有西北大学和意大利萨兰托大学学籍。本专业学制四年,三分之一以上的专业核心课程由意方教师讲授。完成全部四年学业(第三年可以赴萨兰托大学学习一年)且达到授予学位条件的学生,可同时获得西北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文物保护技术专业),及意大利萨兰托大学颁发的文化遗产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二条 美术学(中外合作办学)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我校与意大利萨兰托大学联合成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西北大学萨兰托文化遗产与艺术学院)举办,只录取填报本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考生入学注册后同时具有西北大学和意大利萨兰托大学学籍。本专业学制四年,三分之一以上的专业核心课程由意方教师讲授。完成全部四年学业(第三年可以赴萨兰托大学学习一年)且达到授予学位条件的学生,可同时获得西北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美术学专业),及意大利萨兰托大学颁发的文化遗产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三条 学校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招生简章要求执行。依照教育部文件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二十四条 学校艺术类专业包括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美术学、美术学(中外合作办学)和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数字媒体艺术),招生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招生简章要求执行。录取规则如下:

1.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报考考生需省统(联)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该省同科类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本科批次合并的省份,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当地省级招办划定的一本线相应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达到以上要求后,我校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美术学、美术学(中外合作办学)和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类)报考考生需专业课省统考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外语成绩不低于80分,我校结合本人志愿,按照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到低,专业课同分时比较高考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第二十五条 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南疆单列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班、内地西藏班、定向、少数民族预科转正招生以及港澳台招生,按照教育部、国家民委、生源所在省(区、市)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规定进行录取。

第二十六条 学校普通类招生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考生外语语种不限,学校以英语教学为主。

第二十七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 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三十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以西北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三十二条 本科招生咨询电话:029-88302211,传真:029-88303892,监督投诉电话:029-88308129。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nwu.edu.cn/。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西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如与教育部有关政策相矛盾,以教育部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西北大学招生简章(西北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有没有征集志愿)

西北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有没有征集志愿

有。
1、高校会在招生计划中设置征集志愿环节,以便在第一轮招生过程中未被录取的学生有机会通过征集志愿的方式进入心仪的高校。
2、但是,征集志愿的具体时间和方式可能会因不同学校、不同省份、不同专业的情况而有所不同。

西北大学招生简章(西北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有没有征集志愿)

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学校名单

利好高考网(https://www.lhgaokao.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学校名单的相关内容。

高校专项计划是高考录取的重要部分,很多同学关心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政策,以及高校专项计划学校名单、高校专项计划报名流程等问题。本文将介绍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学校名单,以及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报名时间,包括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等内容。

一、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学校名单公示

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院校共计95所,其中参与招生的学校分为教育部直属大学与地方试点高校两种。

教育部直属大学:

北京21所——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北电力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语言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天津2所——南开大学天津大学

上海8所——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

江苏7所——南京大学东南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河海大学江南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

浙江1所——浙江大学

安徽1所——合肥工业大学

福建1所——厦门大学

山东2所——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辽宁2所——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

吉林2所——东北师范大学、大连理工大学

黑龙江1所——东北林业大学

湖北6所——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武汉理工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华中师范大学

湖南3所——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

广东2所—— 中山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重庆2所——重庆大学西南大学

四川4所——四川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财经大学

陕西4所——西安交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长安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甘肃1所——兰州大学

其他地方试点高校

北京3所——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工业大学

黑龙江3所—— 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黑龙江大学

江苏2所——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苏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

陕西2所—— 西北工业大学 、西北大学

辽宁1所——大连海事大学

安徽1所——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福建1所——福州大学

湖南1所——湖南师范大学

广西1所——广西大学

四川1所——四川农业大学

重庆1所——西南政法大学

云南1所——云南大学

河南1所——郑州大学

图表展示

以上就是各地中高校专项计划所有招生学校名单,有两点值得注意:①以上所有大学,只要是有高校专项计划的地区,考生均能报考,并不是只是报考本地区的学校。②并不是教育部直属大学就一定比地方试点高校更好,地方试点高校中,也有很多211和 985大学 ,如西北工业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等。

二、高校专项计划报名时间、招生简章

以下是高校专项计划的大概报考流程,以及时间安排:

4月份——有关高校公布招生简章,考生完成报名

5月20日前——省市完成考生基本条件审核,并公示

5月底前——高校完成考生条件审核,并公布审核名单

6月7、8日——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高考后出分前——部分高校组织考核

高考出分前——高校公示资格名单

高考出分后——考生单独条报志愿,高校完成录取并公示

以上就是西北大学招生简章(西北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有没有征集志愿)全部内容,更多相关信息,敬请关注利好高考网。更多相关文章关注利好高考网:www.lhgaok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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