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24 08:04:58 | 利好高考网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公办本科大学,学校创建于1952年,是新中国自己创办的第一批航空高等院校之一,是国家“双一流”和“211工程”建设高校,下面就由带大家了解一下“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利好高考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规定,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英文译名为Nanjing University of Aeronautics and Astronautics,英文缩写为NUAA。现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
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现有力学、控制科学与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3个双一流学科。
办学地点:明故宫校区(南京市秦淮区御道街29号)、将军路校区(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天目湖校区(常州市溧阳市滨河东路29号)。
第三条 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我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高考及高校专项、国家专项、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飞行员、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等。
第五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情况,择优选拔。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设立本科生招生工作组,负责研究制定本科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开展本科招生工作,商讨决议本科招生相关事项。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和城乡入学机会公平,学校综合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并结合历年招生实际情况,确定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计划。
第九条 学校本科招生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考生也可在学校招生网查询。
第十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要求编制预留计划,预留计划数为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招生类型及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遵守教育部规定的相关加分政策,原则上认可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确认的全国性加分,并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确认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安排。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05%。
第十三条 报考英语、日语、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无外语语种限制,但考生进校后,除日语专业外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
第十四条 飞行技术专业根据委托单位的培养需求只招收男生;根据专业培养特点和行业实际情况,交通运输(空中交通管制与签派)专业建议男生报考,女生慎重报考;其他专业无性别限制。
第十五条 我校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同时根据我校专业培养的实际要求,对报考下列专业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作以下补充要求:
飞行技术专业的体检要求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布的《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规范》(MH/T 7013—2017)执行;结合民航专业特点,飞行器适航技术专业、交通运输专业各方向要求肝功能正常、色觉正常,交通运输(空中交通管制与签派)专业还要求考生单眼裸视E字表4.0以上,无语言、发音、听力障碍。
第十六条 我校对进档考生(除内蒙古自治区)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投档成绩安排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文史类(或首选科目为历史)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理工类(或首选科目为物理)、3+3模式综合改革类(除飞行技术专业)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
我校对内蒙古自治区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即首先对已投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进行排序,投档成绩相同时,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理工类(除飞行技术专业)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后等额确定招生计划数1:1范围的考生名单,按“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有退档,则对排序在招生计划以外的考生按“分数清”录取规则递补录取。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被调剂专业录取要求,将调剂到其他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必须与我校报考专业要求相一致。学校录取时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
(1)在艺术文理分科的省份只招收艺术文科考生。
(2)凡报考我校音乐表演、环境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的考生均需参加当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或认可的专业考试和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我校不组织校考。
(3)报考音乐表演专业考生按照要求参加当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或认可的音乐类专业统考并合格,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其所在省份音乐本科文化录取控制线的情况下,进档后,按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排序,根据各省份招生计划择优录取;省级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文化分高者,高考文化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考生语文、外语、数学成绩进行录取。
报考环境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考生按照要求参加当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或认可的美术类专业统考并合格,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其所在省份美术本科文化录取控制线的情况下,进档后,按考生专业统考成绩与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加的总分排序,根据各省份招生计划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考生语文、外语、数学成绩进行录取。
(4)有关艺术类专业招生详细要求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公告》。
第十九条 飞行技术专业:
(1)考生年龄要求在16周岁至20周岁(2002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以身份证为准)。
(2)飞行技术专业在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广东省、浙江省、安徽省、山东省、湖北省、重庆市、陕西省、上海市、江苏省共十二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科类要求为理科(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需符合学校要求,具体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3)2022年我校招飞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当地当年高考文化课总分的60%执行,英语单科原始成绩须达到95分(含)以上。对于通过我校组织的初检面试、体检鉴定、心理测试、背景调查均合格的考生,在其高考成绩和英语单科原始成绩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依次比较英语、数学、语文、综合(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为三门选考科目总分)分数。具体投档规则以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如遇国家招生政策调整,将另行通知。
(4)有关飞行技术专业招生详细要求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2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
第二十条 保送生、高校专项、国家专项、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高中班等按照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我校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招生计划。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校后,我校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 我校按照国家规定和江苏省物价局核准标准确定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专业学费按学年收取,学分学费按学生学年实际所修课程的学分数收取。新生入学第一学年初按所学专业学年收费标准预收学费,其中,工科类5800元/生.年,理科类5500元/生.年,文科类5200元/生.年,艺术类6800元/生.年,省优势学科专业上浮10%。在下一学年开学时,根据学生上一学年实际所修的学分,按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学费结算,第二学年及以后根据学生选修学分数收费。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内26400元/生.年,国外学费按照国外高校收费标准执行。少数民族预科班在预科阶段的学费按学校现有专业最低学费标准收取,为5200元/生.年。住宿费用区分不同住宿条件为800元—1500元/生.年。
第二十四条 飞行技术专业新生入学后在天目湖校区就读。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生物医学工程、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微波毫米波系统与器件技术)、信息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集成电路设计)、飞行器适航技术专业、交通运输专业各方向、土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人工智能专业的新生大学一、二年级在天目湖校区就读,三、四年级在将军路校区就读。自动化(航空电子与控制)(中外合作办学)、交通运输(机场运行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新生第一阶段学习地点在天目湖校区,第二阶段学习地点根据培养计划具体安排。
第二十五条 我校建立了“全方位、开放式”的奖助学金体系,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在准确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信息的基础上,建立“贷、奖、助、勤、补、免、减、偿、导”的全方位学生资助体系,按照经济资助与精神激励相结合的原则,构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服务系统、就业服务系统、学习服务系统、成才服务系统,全面服务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成长成才。
第二十六条 我校本科招生咨询电话:4001810287,招生网址:,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025-84891546。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招生网向社会发布。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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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运城职业技术学院是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12月,教育部批准我院升格为本科职业院校。学院位于中华文明重要发祥地古河东的运城市,其地理位置得天独厚,滨水而立,湖光水色,林荫幽径,白鹭翩飞,天际辽阔,是一座典型的亲水护绿、美丽灵动的生态人文校园。
办学理念
学院秉承“做学合一,厚实融通”的校训精神;坚持“以学生未来为本,以教育品质为根,以人格素养为重,以技术传创为主”的办学理念;实施人文、职业、技能“三大素养”培育体系,立足运城、服务山西、面向晋陕豫黄河金三角乃至全国,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坚定朝着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技术大学目标迈进。
人文校园
中西合璧的教学楼建筑,挺拔伟岸;整齐划一的宿舍楼,窗明几静。
投资2亿多元洋溢着科学人文气息的现代一流开放式图书馆带你畅游知识的海洋!
美丽半塘,杨柳拂堤;晚霞下的鹿鸣湖畔,让人心醉神迷。春暖花开,香溢满园;秋叶洒落,让你饱尝繁华的金色。
现代风格的食堂,容纳了各种山西美味!标准化的体育场,让你挥洒青春!丰富多彩的课余生活,伴你健康成长。
院系概况
目前有十个院系:矿山工程系、机电工程系、电子信息工程系、建筑工程系、汽车工程系、印刷工程系、商务管理系、艺术与传媒系、健康学院、财务会计系。
开设的专业有:煤矿开采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计算机网络技术、建筑工程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印刷媒体技术、旅游管理、播音与主持、统计与会计核算、护理、中医康复技术等39个专业。
实验实训
校内现有实验实训室95个,校外实训基地164个。教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2亿元
其中,总投资2亿元、占地面积近120亩、能够全面反映我国大型现代化矿井技术装备水平的教学矿井,为国内首创。被上海大世界基尼斯总部授予“中国规模最大的教学矿井称号”。
单独招生
招生对象及条件
已履行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手续,经资格审查合格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身体健康,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要求,参加山西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政审,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身体要求的规定。
报名方法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现场确认。
2.报名办法及时间具体关注山西招生考试网( www.sxkszx.cn )
3.现场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山西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生报考登记表》(报考院校网上下载);
(2)《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持就读学校证明);
(3) 高中毕业生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加盖所在学校公章),中职毕业生持《毕业结业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加盖所在学校公章);
(4) 高中、中职阶段所取得的各类证书原件、复印件;
(5)《居民身份证》及高考数码相片3张
助学贷款奖助学金
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可申请助学贷款(助学贷款业务在生源地教育局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每人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8000元。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助学金:国家助学金3300元/年。
专项奖学金:学院每年设立专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各类优秀的学生,如在学习、竞赛、社会活动等方面表现出色的学生,具体金额依奖项而定。
勤工助学:学院设有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用于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毕业及就业
学生在校学习期满、成绩合格后,颁发由教育部统一印制并电子注册的毕业证书和就业报到证(派遣证)。
学院通过组织校内招聘会、校企洽谈会、订单培养等多种方式促进学生就业。
学院设立“宏源订单班”,煤矿开采技术、矿山机电技术专业学院保证就业;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学院负责安排就业。
郑重承诺
学院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严格执行省有关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
单独招生计划
注:具体招生计划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公布为准
联系我们
学院主页: www.ycptu.edu.cn
学院地址:山西省运城市学苑北路2555号
乘车路线:市内乘7路、13路、14路、15路、25路公交车可直达;高铁乘7路、14路公交车可直达。
联系电话:0359- 2439999 2367000 2367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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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民航招飞分数线 2017民航招飞新政策出台 为加强民航招飞工作管理,促进民航招飞公平公正公开,近日中国民用航空局综合司和教育部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民航招飞工作的通知》(民航综发[2016]11号),确定了民航招飞的相关政策。 通知指出,为进一步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相关要求,保障参加飞行技术专业选拔学生的知情权、选择权和机会公平,统一管理飞行技术专业考生高考前的选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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