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经常有小伙伴私信询问广州商学院双语创新班是全日制吗相关的问题,今天,利好高考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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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广州商学院双语创新班是广州商学院下设的班级,广州教育官方发布的信息中提到,广州商学院是广东省一所全日制民办院校。广州商学院简称广商,主校区位于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九龙大道,是由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普通民办本科高校,是广东省第六批博士后创新实践单位、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依托单位。

本科助学班学校办学有哪些
1.
武汉工程大学是一所理工类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入选了我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是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入选高校,是湖北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学校设有多个二级学院和69个专业招生,涵盖工、理、管、经、文、法、艺术、医学、
教育学等九大学科门类。虽然学校存在竞争关系,但是如果是和朋友一起,推荐选择助学班。
2.
汉口学院是一所由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涵盖
经济学、
法学、艺术学、文学、工学、管理学等6大学科门类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是武汉自考本科助学班招生规模最大的学校之一。学校创建于2000年,下设了12院1部共13个教学单位,开办了37个本科专业。虽然学费最便宜,但交通便捷,食堂、小吃街居多,学校环境有待改进,宿舍有一部分没有独立卫生间,自考生比统招生都多,人员混杂,学习氛围不行。但汉口学院是一所以经济、艺术为特色的学校,有着浓厚的艺术氛围和优秀的师资力量,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3.
武汉东湖学院是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是湖北省“2011计划”入选高校。学校办学不稳定,去年和今年都劝退学生,今年新修了一个校区专门给本科助学班的学生使用。学校环境不错,住宿条件还可以,但校区选址不太好,周边乡村大棚交通不便,教学设施和教室都老旧。食堂有安全隐患,教室只有风扇没有空调,学习氛围一般。交通便利,学校绿化多,宿舍环境好。
4.
武汉工商学院是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创建于2002年,原为
武汉长江工商学院。近年来,学校统招本科生招生规模越来越大,但自考本科的招生规模却没有缩减。学校办学质量还可以,目前还在扩建中,寝室环境很好,助学班有部分课程要去图书馆七楼上课,交通不太便利。武汉工商学院的本科助学班每年招生大约1500人,收费标准直接公布,整体教学、师资都是统一使用,唯一校区是在黄家湖畔。今年11月份通车11号线地铁,彻底解决往年交通问题。
5.
湖北经济学院是一所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入选了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硕士专业学位人才培养项目试点单位。学校设有16个二级学院,开设了57个本科专业。学校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干,法学、文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等学科协调发展。学校环境优美,校园内吃喝玩乐较多,宿舍环境较好。虽然住宿在校外,但通勤不便。学校占地面积较大,是助学班中最大的综合环境比较ok的学校之一。
6.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是一所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以教师教育为主体,艺术学为特色,涵盖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等学科门类。学校整体氛围不错,助学班的学生资源配置都能和统招生做到一致。学校宿舍今年也有翻新,网上的图片都好几年前的,不用为了黑而黑。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是湖北省教师教育的重要基地之一,学校以“教师教育”为主要特色,教育学、理学、工学、文学、管理学和艺术学等学科为支撑的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7.
武昌理工学院是一所由
武汉理工大学于2000年创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学校设有12个学院和56个本、专科专业,是湖北省2011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学费高,人数少,但学校自己办学,位置比较偏,学习氛围不太好,环境也相对较乱。对于想要学习工程学科的人来说,武昌理工学院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8.
湖北大学是一所位于武汉市武昌区的综合类公办高校,是湖北省和教育部共同建设的高校。学校是湖北省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拥有文学院、新闻
传播学院、商学院、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历史文
化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化学化工学院、计算机科学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等多个特色院系。湖北大学是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入选高校,是湖北省双一流建设高校,也是湖北省双一流建设高校之一。学校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为学生提供了广泛的学术交流和实践机会。
9.
武汉科技大学是一所理工类公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和湖北省共同建设高校,也是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入选高校。学校位于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是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学校的主要特色院系有材料与冶金学院、城市建设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理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文法与经济学、医学院等等。此外,武汉科技大学还有本科助学班,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和资源。
10.
华中师范大学是一所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的综合性公立高校,是湖北省和教育部共同建设高校,是湖北省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该校设有本科助学班,利用主考高校的师资力量、教学环境、办学条件、全日制授课,规范化管理的办学形式。华中师范大学的特色院系有文学院、新闻传播学院、商学院、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历史人文学院、马列主义学院、有机化学化工厂学院、电子信息科学学院、
管理科学与工程项目学院等。本科助学班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一种特有形式,可开办本科专业
11.
武汉工程科技学院是一所位于江夏边缘的学校,虽然交通不便,但学校周边地铁公交方便,教育质量中等水平。学校面积不小,环境建设和基础设施都还不错,但宿舍方面差别很大,价格和条件差别很大。学校本科助学班规模大概八百人,报名官网为武汉工程科技学院职业教育报名官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其他有关文件精神和福建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以下简称“嘉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厦门大学与厦门嘉庚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共同举办,并按新机制、新模式运作的全日制独立学院,是一所应用型综合性大学。嘉庚学院位于厦门湾南岸的厦门大学漳州校区。
第三条 嘉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嘉庚学院成立由主管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
第五条 嘉庚学院设立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 办学特色
第六条 名校办学是嘉庚学院发展的品质保证。厦门大学在教学资源等方面给予共享,满足了嘉庚学院高起点高水平的发展需求。从2014年开始,嘉庚学院与厦门大学研究生院开展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目前在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78人。
第七条 强化实践能力培养的教学体系。学校遵循“教学与科研并举,以有效教学见长”的发展思路,强调面向人才市场需求,培养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基于以上思路,学校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制定与修订:创新实践教学理念,强化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育,加大实践教学活动的比重,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不少于总学分的25%、艺术类专业不少于总学分的40%、理工类专业不少于总学分的35%;尊重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充分满足学生的个体发展需求,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最大选择空间,选修课程学分占总学分的比例不低于40%,专业课程学分占总学分的比例不高于55%;精心打造创新创业课程体系,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第二课堂实践活动,学生参与的学术科研、学术竞赛、社会实践,以及各类创新创业活动均纳入学分管理。此外,学校还通过设置实践教学周、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平台及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鼓励新型的实践教学形式、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等举措,着力加强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提升教师科研能力、增强服务地方经济和企业的能力。
第八条 灵活自由的转专业制度。给予学生转专业的权利,是嘉庚学院始终坚持的一项政策,其出发点是贯彻因材施教的教育原则,充分尊重学生的自主选择和个性发展,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只要学校教学资源许可,学生符合学校规定的转专业条件就可转入心仪的专业。
第九条 强力推进国际合作。学校自办学以来,已与来自美国、英国、日本、西班牙、新加坡、加拿大、新西兰、澳大利亚、荷兰等国家以及台湾地区的二十余所高校开展校际交流与合作,建立了各种人才培养合作平台,形成2+2、3+1、3+1+1、4+1、一学期交流、寒暑假营等多种合作模式,为学子们提供了多元选择。每年有数百名毕业生进入国外高校继续深造,其中六成左右赴世界QS排名前200的高校深造。
第十条 双语教学的模板——国际班。2007年1月,嘉庚学院开设了国际班,该班每年在
国际商务学院、管理学院、
会计与
金融学院大一新生中选拔60名学生,分为两个班,推行纯英文环境下的专业教学,培养真正的双语人才。
第十一条 倡导快乐体育的体育教学俱乐部制。2008年2月,嘉庚学院在全校范围内推行体育教学俱乐部制,学生可自选锻炼项目、自选锻炼时间、自选授课教师。学校意在通过实施这一教学模式,培养学生对某些体育项目长期的兴趣,帮助他们树立“终身体育”的意识。
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招生批次
第十二条 嘉庚学院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艺术类在福建省按本科A批次招生;普通类在浙江、山东、上海、广东、辽宁、北京、海南、福建、河北按本科批次招生,在天津按本科B批次招生,在四川、广西、内蒙、湖北、江西、贵州、云南、重庆、江苏、安徽、河南、吉林、甘肃、陕西、宁夏、新疆、西藏、青海、黑龙江等省市按本科二批次招生。其他省份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批次,分别以生源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十三条 嘉庚学院2020年计划面向全国招收涵盖理学、工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艺术学等学科54个本科专业,82个专业方向。在录取过程中,如报考各专业人数不平衡,在生源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院协调下,嘉庚学院可以对各专业之间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的调整。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嘉庚学院根据生源省份的出档规定和报考我校的生源等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0%,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 120% 以内(内蒙古自治区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0%)。
第十五条 录取时,专业投档采取“分数优先”方式(浙江、山东除外),不设级差分。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未录取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根据分数情况调剂到相关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江苏考生选测科目均不低于“C”,专业投档不考虑等级,亦采用“分数优先”方式。若出现同分情况,按照《关于厦门大学嘉庚学院2020年普高招生同分专业录取原则》中的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六条 嘉庚学院在浙江省、山东省按照“专业+学校”的组合方式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在上海市、北京市、海南省、天津市按照“院校专业组”的方式进行投档录取,有关志愿填报及录取规则考生可咨询各省招生主管部门。
第十七条 嘉庚学院原则上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各种优惠政策的相关细则。
第十八条 嘉庚学院面向全国招收非师范艺术类专业考生,其中
音乐学专业只招收钢琴和声乐方向的考生,
音乐表演专业不招收古琴、口琴、巴乌和陶笛方向的考生,
舞蹈表演专业不招收体育舞蹈和健美操专业的学生。各专业遵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产品设计、
动画、音乐学、音乐
表演、舞蹈表演专业考生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福建省
美术类投档后按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音乐及舞蹈类投档后按专业分排序择优录取(专业分相同时按照《关于厦门大学嘉庚学院2020年普高招生同分专业录取原则》执行)。福建省美术类综合分计算方式:
美术类专业 综合分 = 文化投档成绩(含位次的平行志愿特征分)× 50%+ 专业省统考成绩× 2.5 × 50% 。
第十九条 体检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以及教学厅(2010)2号、教学司函(2010)22号文件为基本依据。
第二十条 除报考
英语专业要求高考外语科目为英语外,其余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嘉庚学院开设的公共外语课有英语、
日语。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嘉庚学院实行学分制管理,并参照教育成本收费。根据闽价费〔2015〕171号文件,收费标准如下:
1.
汉语言文学、日语、
国际经济与贸易、
财政学、金融学、
税收学、法学、英语、
新闻学、
广播电视学、
广告学、
工商管理、
市场营销、
会计学、
财务管理、
旅游管理、
电子商务、
行政管理、
物流管理、国际商务、
工程管理(工商项目管理)、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文化产业管理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 18000 元人民币。
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自动化、
电子信息工程、
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软件工程、
建筑学、
环境科学与工程、
机械电子工程、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工程管理(房建工程项目管理)、
风景园林、
城乡规划、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物联网工程、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车辆工程、
机器人工程、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智能科学与技术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 20500 元人民币;
3.
土木工程、
工程造价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20000元人民币;
4.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21000元人民币;
5.动画、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 22500 元人民币;
6.每人每学年住宿费1380元人民币(独立卫生间)、1150元人民币(非独立卫生间),四人间。
第二十二条 上述收费,以物价部门最终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退费办法按闽价费〔2013〕41号文件执行。
第七章 奖励、资助政策
第二十三条 凡高考总成绩(文化成绩,下同)名列所在省份前 100 名的文、理科考生,第一志愿(或第一轮)填报我校且被录取者,奖励人民币 10 万元。
第二十四条 各省份凡高考总成绩(卷面分数,下同)在所在省份普通类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浙江省参照浙江省第一阶段分数线、广东省参照广东省高考优先投档线、其它新高考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就高不就低)执行,以下简称“本一线”。江苏省统考科目总分在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且选测科目在2B及以上)的文、理科(普通类)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填报我校且第一轮投档被录取者(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且被录取者),如超出普通类本一线10分以上(含10分),奖励人民币4万元;如超出普通类本一线18分以上,奖励人民币6万元。
第二十五条 被录取的考生如果同时符合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条件者,只能享受最高的一项奖励。
第二十六条 嘉庚学院设立“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奖学基金”,每学期向全校 30% 以上的学生颁发各项奖学金。香港道德会在嘉庚学院设立“香港道德会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贫困学生扶助基金”,用于每年资助200名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各院系设立了富仪奖学金、重宇合众崇慧奖学金、学生科技创新奖学金、孝敬长辈奖励基金等奖助学金项目,奖励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
第二十七条 嘉庚学院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闽教办财〔2007〕44号)及其相关文件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帮助有需要的优秀学生完成学业。
第八章 文凭发放
第二十八条 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由厦门大学嘉庚学院颁发全国统一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实行电子注册;经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位委员会审核,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由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第九章 就业情况
第二十九条 嘉庚学院始终坚持从学生角度出发,提供切合学生特点、符合学生需求的指导和服务,已形成就业、创业、国内升学、国外留学多元化协调发展的格局。学校从“工作体系、招聘市场、多元指导、重点帮扶、细致服务”五个层面上深耕细作,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优化就业工作机制,形成了“一点五面”的就业工作全方位布局。历届毕业生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欢迎,历年就业率均在96%以上。在福建省教育评估研究中心发布的《福建省本科高校毕业生竞争力报告》中,嘉庚学院名列前茅:在月薪调查项中,嘉庚学院位列“福建省本科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毕业五年月薪”第一名;在“福建省本科综合类高校毕业五年月薪”排名中,嘉庚学院位列第四;在“福建全省本科综合高校总监级别占比”排名中,位列第二名。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招生录取期间,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设立举报、投诉电话(电话:0596- 6288720)。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本章程若有与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二条 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教育网) ,
(公网)
通信地址:福建省·招商局漳州开发区厦门大学漳州校区嘉庚学院 邮编: 363105
联系电话: 0596-6288416
传 真: 0596-6288814
电子邮箱: admissions@xujc.com
咨询QQ: 651042041
招生网站(WEB&WAP):
新浪微博: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招生办
微 信 号: xujc_zsb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嘉庚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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