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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科技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河北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2024-06-06 10:08:18 | 利好高考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性质:民办
标识代码:4113013391隶属于:——
河北科技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河北科技学院招生章程很多朋友对这方面很关心,利好高考网整理了相关文章,供大家参考,一起来看一下吧!

本文目录一览:

河北科技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河北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河北科技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保证招生工作在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下顺利进行。

第二条 学校名称:河北科技学院

第三条 学校代码:13391

第四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普通专科

第五条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南二环路1956号(保定校区);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新城东海路209号(唐山校区)

第七条 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学历证书内容: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河北科技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河北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条 河北科技学院简介:

河北科技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备案国标代码为13391(教育部教发函[2011]96号)。学校以工科为主,工、管、经、艺、医多学科协调发展,按国家计划面向全国统一招生。

学校坐落在历史文化古城河北省保定市,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素有首都北京南大门之称。学校占地面积91.74万平方米,校舍建设总面积35.22万平方米,运动场地及体育设施面积5.4万平方米。学校下设:汽车工程学院、智能制造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艺术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护理与健康学院、公共课部、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体育教学部等9个教学单位,现开设本、专科专业60多个,在校生15000余人。

学校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以诚信求未来”的办学理念,坚持“学生成才、家长放心、社会认可、政府满意”的办学方针,恪守“正德、厚生、笃学、强能”的校训精神。采取因材施教个性化教学,构建“合理的知识结构、较强的实践能力、优良的职业素质”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大力实施人才培养的质量工程。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河北科技学院2020年面向全国招生。具体招生专业、人数以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数据为准。

第十条 为深入推进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拓宽学生就业口径,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设有校企合作班,入学后签订就业服务协议,企业另收取费用,详询学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河北科技学院设立招生领导小组。招生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工作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及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通过填报志愿统一录取,凡达到本省本科、高职(专科)录取分数线且在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填报我校者优先录取。

第十四条 调档比例:我校认可各省(市、区)投档规则,按照各省(市、区)规定的投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第十五条 对考生的选考科目、单科成绩均不作限定,外语类考生不再加试口语及听力。

第十六条 我校在提档和录取时均执行相关省份(市、区)优惠加分政策。

第十七条 我校所有专业无专业分数差,所有专业均不作男女比例限定。

第十八条 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报考专业志愿先后顺序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当遇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以下规则进行录取:优先录取原始总分高的考生;原始总分相同,专业志愿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原始总分相同、专业志愿顺序相同,理科录取依次以数学、语文、外语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文科录取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如小分仍然相同,则参考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内容。

第十九条 艺术类考试录取:

统考录取原则:我校美术类、舞蹈类(省统考、联考)、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使用各省相关艺术类统考(联考、校际联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依据,并认可各省投档规则。当考生专业统考(联考、校际联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分别达到各生源省份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考生的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总分和文化总分(含政策性加分)均相同,则按照语、数、外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校考录取原则:对于舞蹈表演类(体育舞蹈、健美操、啦啦操三个方向)专业,我校只在河北省内招生,考生需要我校校考成绩合格,在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省划定的艺术类本、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总分和文化总分(含政策性加分)均相同,则按照语、数、外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第二十条 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一条 报考我校的考生须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录取后经学校体检复查不合格者或体检结果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报请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委员会批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第二十二条 招生工作在校务会的领导及监督下进行,录取结果将及时通过河北科技学院招生信息网面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三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 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学费待定专业的学费标准以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为准;住宿费1200元/年/生。

第六章 奖、助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二十五条 学校设有企业奖助学金制度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多项奖助学金制度。同时贫困生可享受“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金”。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南二环路1956号(保定校区)

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新城东海路209号(唐山校区)

邮编:071000

电话:0312-2195866、2195966、2195900(保定校区)

0315-8805111(唐山校区)

网址:

E-mail:kejizhaoban@163.com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有关政策相悖之处,以国家的政策和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河北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河北科技学院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八日

河北科技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河北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河北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河北科技学院是一所民办全日制本科院校,学院是以本科为主教育,同时兼专科教育,该校现面向全国开始招生工作了,具体内容下面就由带大家了解一下“河北科技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河北科技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保证招生工作在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下顺利进行。

第二条 学校名称:河北科技学院

第三条 学校代码:13391

第四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普通专科

第五条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新城东海路209号(唐山校区)

第七条 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学历证书内容: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河北科技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河北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条 河北科技学院简介:

河北科技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备案国标代码为13391(教育部教发函[2011]96号)。学校以工科为主,工、管、经、艺、医多学科协调发展,按国家计划面向全国统一招生。

我校始建于1991年,2011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2017年被批准为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学校下设:汽车工程学院、智能制造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艺术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护理与健康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7个教学单位,现开设本、专科专业60多个,在校生23000余人。

学校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以诚信求未来”的办学理念,坚持“学生成才、家长放心、社会认可、政府满意”的办学方针,恪守“正德、厚生、笃学、强能”的校训精神。采取因材施教个性化教学,构建“合理的知识结构、较强的实践能力、优良的职业素质”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大力实施人才培养的质量工程。 利好高考网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河北科技学院2022年面向全国招生。具体招生专业、人数以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数据为准。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河北科技学院设立招生领导小组。招生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工作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及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通过填报志愿统一录取。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校按平行志愿政策录取;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依次考虑其它志愿的考生。

第十三条 调档比例:我校认可各省(市、区)投档规则,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20%以内,具体以各省(市、区)要求为准。

第十四条 我校在提档和录取时均执行相关省份(市、区)优惠加分政策。

第十五条 我校不设志愿、专业级差,所有专业均不作男女比例限定。

第十六条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区),投档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最终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七条 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八条 普通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规则:

(一)我校认可各省(市、区)投档规则,对于进档考生,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当遇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以下规则进行录取:

1. 对于非高考改革的省(市、区):文史类录取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理工类录取依次以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

2. 对于实施高考改革的省(市、区):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

3. 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录取;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确实无法满足考生志愿的予以退档处理。

(二)内蒙古考生录取时,对进档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

第十九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统考录取原则:我校美术类、舞蹈类(省统考、联考)、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使用各省相关艺术类统考(联考、校际联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依据,并认可各省投档规则。当考生专业统考(联考、校际联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分别达到各生源省份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进档考生按各省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当考生按各省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统考(联考、校际联考)成绩较高者,如果专业统考(联考、校际联考)成绩也相同,则按照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数、外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报考我校的考生须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录取后经学校体检复查不合格者或体检结果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报请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委员会批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第二十一条 招生工作在校务会的领导及监督下进行,录取结果将及时通过河北科技学院招生信息网面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二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 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住宿费1800元/年/生。

第六章 奖、助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二十四条 学校设有企业奖助学金制度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多项奖助学金制度。同时贫困生可享受“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金”。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新城东海路209号

电话:0315-8810555、8810777

邮编:063200

电子邮箱:kejizhaoban@

学校网址: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有关政策相悖之处,以国家的政策和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河北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河北科技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河北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河北:石家庄科技信息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 #高考# 导语】 无 从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获悉,石家庄科技信息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

一、学校名称:石家庄科技信息职业学院(学校代码:13403)

二、办学层次及类型:学院是经河北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专科层次的民办普通高校。

三、学院地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南端汇学路(原学院路)2号

石家庄灵寿经济开发区工业路科信大街(新校区)

四、学院概况:

学院位于河北省石家庄,是以科技信息类专业为主,以工、经、文、医、管、艺术等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普通高校,设有经济管理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医学与制药工程学院、交通运输学院、电子信息学院、艺术设计学院等六个二级学院。建有机电一体化、汽车构造、电机与拖动、数控技术、药理、护理、化工原理、现代仪器分析、食品营养与检测网络工程、电工电子、软件开发、计算机组成、通信原理及财务会计等66个实验实训室。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及学院奖助学金,金额1000—8000元不等,并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五、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学院院长对招生工作总负责。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专科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我院招生重大事宜。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学院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修订印发招生简章,组织实施招生录取,统计招生信息和招生资料的核对、归档工作,开展招生考试工作的改革和研究。

学院成立由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保证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学院的招生工作自觉接受上级的监督,并愿意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

六、招生专业:

大数据与会计(注册会计师方向)、大数据与会计、大数据与财务管理金融科技应用、市场营销工商企业管理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现代物流管理药学药品生产技术生物制药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食品检验检测技术、医学检验技术、护理、健康管理、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新能源汽车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人工智能方向)、机电一体化技术、机械制造及自动化、工业机器人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高速铁路客运服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空中乘务、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云计算技术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软件技术(JAVA方向)、现代移动通信技术、现代移动通信技术(5G方向)、物联网应用技术移动互联应用技术、大数据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广告艺术设计影视多媒体技术室内艺术设计建设工程管理工程造价(造价师方向)、智能机电技术、通信软件技术53个专业。

七、招生计划:面向全国招生,分专业计划详见各省市教育考试院2021年公布的招生计划。

八、录取原则:

1.学院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规定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考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2.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即将所有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各专业均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如出现同分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数学两门中的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录取。

3.对符合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的相关政策执行。

4.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5.各招生专业均不限男女生比例。

6.身体健康标准要求按照《普通高校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空中乘务、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招生用人单位要求具体如下:

身高要求:女身高163厘米~175厘米,男身高173厘米~185厘米。

体重要求:女体重[身高(厘米)-110]*90%~[身高(厘米)-110];

男体重[身高(厘米)-105]*90%~[身高(厘米)-105]。

年龄要求:年龄17~20周岁。

外观要求:身材匀称、五官端正、皮肤良好、动作协调、*露体表无纹身,无明显凸起疤痕,无腋臭,走路无内外八字,双腿并拢无O型腿。

身体要求:身体检查、无色盲、无传染病、无慢性病史、无家族性遗传病史,听、视力正常,无晕车现象。

其他要求: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良好,吐字清楚。政治审查合格,无违法犯罪记录。

九、毕业证颁发: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石家庄科技信息职业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十、收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学费待定专业的学费标准以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为准。

十一、新生入学复查: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十二、本章程若与国家有关政策相悖之处,以国家的政策和规定为准。

十三、联系方式: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大街南端汇学路(原学院路)2号

河北省石家庄灵寿经济开发区工业路科信大街(新校区)

咨询电话:0311-83820999、 83850441、 83828333、 83816988

咨询QQ:1125212595(同微信)  2697328300   、 1849519288    、2627202451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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