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好高考网小编给大家带来了中国大学100强排名,全国大学排名前一百强 福建前十大学排名相关文章,一起来看一下吧。
本文目录一览: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福建省有关招生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学院概况
第一条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国标代码:13470),是经教育部批准,于2003年7月,由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福建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教育部共建高校、福建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福州大学为主体举办,并按新机制、新模式运作,实施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的独立学院。学院现有16个教学单位、44个本科专业,学科专业覆盖福建省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经、管、文、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综合性大学。
第二条 办学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市中心鼓楼区杨桥西路50号(福州大学怡山校区)。
第三条 学历与学位: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生,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由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和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负责招生工作,包括: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研究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新生录取和招生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院成立招生监察工作小组,全程监督学院的招生工作。学院同时接受福州大学
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学院在招生过程中将严格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工作程序、咨询服务、录取结果、重大投诉举报查处情况等“六公开”,招生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招生录取期间,举报、投诉电话为:0591- 83707756。
第三章 招生专业、批次及计划
第七条 学院2020年实际招生省份、专业及批次,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
)。
第八条 学院严格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指标。2020年我校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同时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
)浏览具体招生计划、专业介绍、历年录取情况等信息。
第九条 在录取过程中,如报考各专业人数不平衡,学院招生办公室将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对各专业之间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调整。
第十条 为贯彻“因材施教”的教育原则,充分尊重和发展学生个性,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我校允许每位学生在入学后第一学期期末申请转专业,具体详见《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学院根据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规则和报考我校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0%;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第十二条 学院认可并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政策及实施细则。
第十三条 普通类录取规则
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投档考生中,按“第一专业志愿优先,第二到第六专业志愿平行”的原则进行录取,各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至缺额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理工类考生按照数学、综合、语文、
英语的单科顺序依次排序并按分数从高到低录取,文史类考生按照语文、综合、数学、英语的单科顺序排序并按分数从高到低录取。
学院在浙江省按照“专业+学校”的方式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专业选科要求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江苏考生选测科目要求达到CC及以上等级,录取过程中,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排定位次(投档成绩相同时,等级优先顺序依次为A+.A+、A+.A、A+.B+、A.A、A+.B、A.B+、A.B、A+.C+、A+.C、B+.B+、A.C+、B+.B、A.C、B+.C+、B.B、B+.C、B.C+、B.C、C+.C+、C+.C、C.C)。
第十四条 艺术类录取规则
1、福建省2020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继续实施“一档多投”录取模式,学院对进档考生的排序规则为: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在文化成绩(即文化分,含政策照顾分,下同)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音乐类(
音乐学专业)、
美术类(
产品设计专业)按综合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表演类(表演专业)按专业分从高到低排序。音乐类及美术类综合分计算公式如下:
音乐类综合分=文化成绩×30%+专业统考成绩×2.5×70%;
美术类综合分=文化成绩×40%+专业统考成绩×2.5×60%;
以上音乐、美术类综合分或表演类专业分相同时,依次按专业分、文化分、语文、综合、外语、数学成绩高低进行排序。
2、面向福建省外招生,学院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并遵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如部分省份未明确录取规则或由院校自行制定录取规则的,则按以下规则录取:在考生文化成绩和相应专业类别的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按文化分、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单科依次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学院除英语专业仅招英语语种的考生外, 其他专业均无外语应试语种要求,但仅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当地招生机构组织的统一外语口试,且成绩合格以上(含合格)。
第十六条 考生体检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文件为基本依据。新生入学后,学院根据录取有关要求对其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检,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 根据闽价费〔2013〕168号、闽价费〔2013〕242号、闽价费〔2015〕223号、闽价费〔2016〕184号及闽价费〔2017〕218号文件规定,学院2020年收费标准如下:
1、学费
(1)
汉语言文学、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食品科学与工程、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化学工程与工艺、
应用化学、
日语、英语等专业,每生17000 元/学年;
(2)
物流管理、
财务管理、
国际经济与贸易、
安全工程、
环境工程、
网络与新媒体等专业,每生 18000 元/学年;
(3)
金融工程专业,每生18500 元/学年;
(4)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自动化、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工程管理、
土木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软件工程、
数字媒体技术、
电子信息工程、
通信工程、
工业设计等专业,每生19000 元/学年;
(5)
建筑学专业,每生19500 元/学年;
(6)产品设计专业,每生20000 元/学年;
(7)音乐学、表演等专业,每生22000 元/学年。
2、住宿费
学院2020级新生统一安排住宿,所有宿舍均配备空调,根据闽价费〔2015〕223号规定,住宿费按每生1200元/学年(准公寓)或1350元/学年(公寓)收取。
3、以上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以福建省物价局最后下达的文件为准。
第十八条 退费办法:按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办理退费。
第六章 奖、助学政策
第十九条 新生奖学金政策
学院设立2020级优秀新生奖学金,具体如下:
1、凡高考成绩(即文化分,下同)名列所在省普通类理工前3000名(含,下同)、文史前600名或综合改革普通类前3500名的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并被录取者,奖励人民币20万元,且免四年学费。
2、凡高考成绩名列所在省份普通类理工前8000名、文史前1800名或综合改革普通类前8500名的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并被录取者,奖励人民币10万元,且免四年学费。
3、(1)考生所在省份招生录取批次按本一、本二(本三)划分的,凡高考成绩超出考生所在省份本一批划线15分(含,下同,江苏省选测科目在2B及以上)的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并被录取者,奖励人民币5万元,四年学费减半;高考成绩超出考生所在省份本一批划线的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并被录取者,奖励人民币2万元,四年学费减半。
(2)考生所在省份招生录取批次不分本一、本二(本三)的(即只有本科批),凡高考成绩超出考生所在省份本科线125分的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并被录取者,奖励人民币5万元,四年学费减半;高考成绩超出考生所在省份本科线100分的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并被录取者,奖励人民币2万元,四年学费减半。
(3)浙江考生凡高考成绩超出录取第一段划线15分的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并被录取者,奖励人民币5万元,四年学费减半;高考成绩超出录取第一段划线的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并被录取者,奖励人民币2万元,四年学费减半。
4、福建省内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中,文史、理工排名第1名的考生,奖励人民币5万元;文史排名第2-3名,理工排名第2-4名,音乐、美术、表演各类排名(按我校录取规则排名)为第1名的考生,奖励人民币2万元;文史排名第4-6名,理工排名第5-10名,音乐、美术、表演各排名为第2名的考生,奖励人民币1万元。
5、被录取的考生同时符合以上规定条件者,只能享受最高的一项奖励。
第二十条 在校生奖励政策
学院对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或在学业成绩、创新、创业、艺术、体育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包括国家级奖励、院级奖励,具体如下:
1、国家级奖励
国家奖学金:按国家政策规定人数评定,每生8000元/学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按国家政策规定人数评定,每生5000元/学年。
2、院级奖励
优秀学业奖;学生文化科技创新奖;考研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十佳大学生;优秀毕业生。
第二十一条 助学政策
1、国家助学金
学院每年划出专款,配套国家设立的助学金,对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的同学进行资助,减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负担,助学标准:每生2800元/学年、4500元/学年两档。
2、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学院在有关部门的领导下,配合实施考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用于解决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问题。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凭有效证件和经办银行要求的有关资料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经办银行共同审核后,符合贷款条件的将及时发放贷款。具体申请办法,请咨询当地县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贷款标准:最高每生8000元/学年。
3、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直招士官的高校在校生、毕业生,实行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对退役后回校复学、退役后重新考取我校的学生,实行学费资助。资助标准:每生8000元/学年。
4、勤工助学
学院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在我校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5、绿色通道
学院设立“绿色通道”,学院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院再根据学生家庭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6、临时困难补助
学院设立“临时困难补助”,用于帮助在校学习期间因家庭突发意外情况而造成生活上暂时性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标准:500元-2000元不等。
7、毕业生就业补助
学院设立“毕业生就业补助”,用于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达到毕业条件的普通全日制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考公、考级、考证、考研、面试等。
8、寒假返乡车费补助
学院设立“寒假返乡车费补助”,帮助省外生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寒假期间返乡路费问题。
第七章 其它
第二十二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作为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三条 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91-87893368(招生办公室)、18050178080(吕老师)
咨询QQ:879530381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西路50号福州大学至诚学院(邮编:350002)
E-Mail:879530381@qq.com
招生网址:
(或
)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若与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招生委员会。

中国大学100强排名,全国大学排名前一百强
中国大学100强排名前十的有:
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
中国科学院大学、
复旦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浙江大学、上海交大、
南京大学、
武汉大学、
中山大学。
2022中国大学100强名次学校名称综合得分星级排名办学层次1北京大学1008星级世界一流大学2清华大学97.688星级世界一流大学3中国科学院大学86.778星级世界一流大学(特色)4复旦大学82.948星级世界一流大学5中国人民大学82.488星级世界一流大学(特色)5浙江大学82.488星级世界一流大学7
上海交通大学82.247星级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前列)8南京大学81.837星级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前列)9武汉大学81.517星级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前列)10中山大学78.707星级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前列)11
吉林大学77.847星级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12
华中科技大学76.997星级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13
天津大学76.187星级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14
四川大学76.137星级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15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75.788星级世界一流大学(特色)16
南开大学75.587星级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17
北京师范大学75.557星级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18
西安交通大学75.087星级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前列)19
哈尔滨工业大学75.037星级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前列)20
中南大学74.967星级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20
山东大学74.967星级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22
厦门大学74.617星级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23
同济大学74.437星级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24
东南大学73.997星级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25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71.877星级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26
东北大学70.656星级世界高水平大学27
西北工业大学70.626星级世界高水平大学28
华东师范大学70.596星级世界高水平大学29
北京理工大学70.526星级世界高水平大学30
华南理工大学70.496星级世界高水平大学31
大连理工大学70.436星级世界高水平大学32
湖南大学69.686星级世界高水平大学33
重庆大学69.636星级世界高水平大学34
中国农业大学69.206星级世界高水平大学(特色)35
兰州大学68.466星级世界高水平大学36
华中师范大学68.255星级中国一流大学(特色)37
电子科技大学68.186星级世界高水平大学(特色)38
西南大学67.675星级中国一流大学(特色)39
河海大学67.386星级世界高水平大学(特色)40
武汉理工大学67.165星级中国一流大学(特色)41
西南交通大学67.105星级中国一流大学(特色)42
北京科技大学66.805星级中国一流大学(特色)43
华中农业大学66.595星级中国一流大学(特色)44
北京交通大学66.575星级中国一流大学(特色)45
西北大学66.515星级中国一流大学(特色)46
郑州大学66.505星级中国一流大学(特色)47
南京农业大学66.405星级中国一流大学(特色)48
华东理工大学66.375星级中国一流大学(特色)49
苏州大学66.365星级中国一流大学(特色)50
南京理工大学66.285星级中国一流大学(特色)51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66.255星级中国一流大学(特色)52
东北师范大学66.245星级中国一流大学(特色)53
南京师范大学66.075星级中国一流大学(特色)54
中国海洋大学66.056星级世界高水平大学(特色)55中国地质大学(武汉)66.006星级世界高水平大学(特色)56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65.735星级中国一流大学(特色)57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65.695星级中国一流大学(特色)58
北京邮电大学65.606星级世界高水平大学(特色)59
湖南师范大学65.594星级中国高水平大学59
上海大学65.594星级中国高水平大学61
暨南大学65.485星级中国一流大学(特色)62
合肥工业大学65.315星级中国一流大学(特色)63
哈尔滨工程大学65.275星级中国一流大学(特色)64
南昌大学65.204星级中国高水平大学65
陕西师范大学65.165星级中国一流大学(特色)66
华南师范大学65.145星级中国一流大学(特色)67
昆明理工大学65.125星级中国一流大学(特色)68
东华大学65.015星级中国一流大学(特色)69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64.976星级世界高水平大学(特色)70
云南大学64.935星级中国一流大学(特色)71
北京协和医学院64.896星级世界高水平大学(特色)72
上海财经大学64.886星级世界高水平大学(特色)73福州大学64.844星级中国高水平大学74
中国矿业大学64.836星级世界高水平大学(特色)74
中国政法大学64.836星级世界高水平大学(特色)76
江南大学64.605星级中国一流大学(特色)77
北京化工大学64.575星级中国一流大学(特色)78中国石油大学(华东)64.566星级世界高水平大学(特色)79
华南农业大学64.525星级中国一流大学(特色)80
燕山大学64.455星级中国一流大学(特色)81
河南大学64.434星级中国高水平大学82
宁波大学64.424星级中国高水平大学83
首都师范大学64.414星级中国高水平大学83
福建师范大学64.414星级中国高水平大学85
浙江工业大学64.394星级中国高水平大学86
深圳大学64.374星级中国高水平大学87
浙江师范大学64.364星级中国高水平大学88
江苏大学64.354星级中国高水平大学89
广西大学64.344星级中国高水平大学89
上海理工大学64.344星级中国高水平大学91
长安大学64.334星级中国高水平大学92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64.274星级中国高水平大学92
北京工业大学64.274星级中国高水平大学94
扬州大学64.254星级中国高水平大学95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64.225星级中国一流大学(特色)96
天津师范大学64.214星级中国高水平大学97
山西大学64.204星级中国高水平大学98
齐鲁工业大学64.184星级中国高水平大学98
中央民族大学64.186星级世界高水平大学(特色)100
太原理工大学64.154星级中国高水平大学100
河北大学64.154星级中国高水平大学100
西南财经大学64.155星级中国一流大学(特色)
北京大学
北京大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但是在东北地区的认可度还是非常好的。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在高端技术方面(录音、位列211工程、985工程、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
南京审计大学南京
审计大学是国内唯一以审计命名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入选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
浙江大学
浙江大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省属高职除武汉)1502022年湖北省各大学排名已经公布了,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历史文化名城赣州市内,位列211工程、985工程、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为九校联盟(C9)、环太平洋大学联盟、世界大学联盟、国际应用科技开发协作网、中国大学校长联谊会、新工科教育国际联盟、全球能源互联网大学联盟成员高校。
中山大学
中山大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中国顶尖大学4复旦大学82.177星级世界知名高水平、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
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7、是教育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和广东省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省级一流本科专业1个、位列首批国家双一流A类、985工程、211工程,学生人数少的可怜,入选珠峰计划、111计划、2011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
武汉大学
武汉大学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当时华东地区唯一一所冶金行业本科高等院校,是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建筑面积95万平方米、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入选2011计划、111计划、珠峰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福建前十大学排名
利好高考网(https://www.lhgaokao.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福建前十大学排名的相关内容。
福建前十大学排名:厦门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华侨大学、集美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福建工程学院、闽南师范大学。
一、厦门大学
厦门大学是位于中国福建省厦门市的一所综合性研究型大学。该校成立于1921年,前身为培黎书院。目前,厦门大学已发展成为研究和教育优秀的高校之一,在全球享有很高声誉,被誉为“海滨明珠”。在2019年QS世界大学排名中,厦门大学排名第251-260位,在中国内地高校排名第16位。
利好高考网
厦门大学拥有完善的课程设置,包括文理科、工科、管理学等多个学科门类,并以其与生命科学、化学、物理学、海洋科学相关的专业而闻名。该校还开设了国际教育项目,吸引了来自世界各地的学生前来学习。
除了良好的教育环境外,厦门大学还注重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创新思维能力,提供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艺术和志愿服务活动,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为社会作出贡献。
二、福州大学
福州大学是中国福建省的一所综合性大学,创建于1958年。校园位于福州市,占地1700余亩,拥有豪华的教学设施和国际化的教育环境。
学校设有多个学院和系,覆盖了理、工、文、法、教育、经济、管理等多个学科领域。其中,经济学、教育学、法律学、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等学科在全国享有较高声望。此外,福州大学还拥有多个研究中心和实验室,为学生的科研和创新提供了广阔的平台。
福州大学非常重视国际化交流,与世界各地的70多所高水平大学建立了友好关系,并与许多国际机构开展深入合作。学校鼓励学生参加海外交流项目,提供多种形式的留学机会和奖学金计划,在国际化背景下培养具备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的人才。
福州大学的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批知名学者和专家教授,其中包括许多国家级教学名师和优秀专家。学校推崇开放、创新、严谨、协作的教育理念,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
三、福建师范大学
福建师范大学是国家直属的一所综合性师范大学。学校地处中国东南沿海城市——福州,始建于1907年,前身为福建省斗姆书院。经过100多年的发展,现已成为福建省规模最大、学科门类最全、师资力量雄厚的本科院校之一。
学校现有26个学院,覆盖文、理、工、法、教育、经济、管理、新闻传播等多个学科领域。其中汉语言文学、艺术学、化学、生物学、数学等学科得到了国家特色专业、国家级高水平特色学科建设和卓越工程培育等多项荣誉称号。此外,福建师范大学作为首批国家级“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示范高校”和“网络安全与信息化人才培养基地”,正在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
作为福建省重点大学,福建师范大学注重国际化发展,与多所海外高校建立合作关系,在教育教学、科研交流等方面合作开展。学生可以通过境内外交换项目,赴英、美、日等多个国家学习交流。
以上就是利好高考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中国大学100强排名,全国大学排名前一百强 福建前十大学排名,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相关文章关注利好高考网:
www.lhgaokao.com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