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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院招生录取工作,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
浙江财经大学 东方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 浙江财经大学 东方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浙江财经大学 东方学院是1999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确认的独立学院,是一所按新型办学模式和运行机制建立的全日制本科普通高校。学院办学地址为浙江省海宁市连杭经济开发区高新区仰山路2号。学院的国家代码为13294,浙江省代码为0119。
第四条 学院经教育部批准具有高等学历教育独立招生资格。招生设有31个本科专业。学生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由 浙江财经大学 东方学院颁发全国统一的本科毕业文凭;凡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 浙江财经大学 东方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学院面向全国9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具体分专业招生人数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六条 学院选拔新生实行“学院负责、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按照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七条 学院外语公共课为
英语。
英语、
国际经济与贸易、
日语、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产品设计、
服装与服饰设计七个专业在录取时对英语单科成绩有要求:英语专业要求100分(含)以上;国际经济与贸易、日语专业要求90分(含)以上;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要求50分(含)以上。以上英语成绩按单科总分150分计,具体按各省普通高考实际英语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
在英语高考成绩达到单科录取线时,按高考总分排序,如遇英语成绩合格生源不足时,则适当降低英语单科录取线(按5分一档降分) 至额满为止。
第八条 所有专业对学生身体健康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指导意见》中规定“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专业”,请考生不要填报。
第九条 招生录取时,按照省教育考试院要求,采用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的办法,录取时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条 学院认同并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一条 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当批次录取控制线以上的生源情况,按不超过计划录取人数的105%向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调取考生档案。
第十二条 学院执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对进档的考生,学校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出现考生总分相同时则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院根据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
第十三条 为鼓励和吸引优秀学生,学院面向浙江省平行志愿录取我院的2016级新生设立奖学金,浙江省第二批平行志愿报考我院者:高考成绩位居全省理科前7500名,文科前3500名的新生,其录取排名位居我院当年录取的文理科各前五名的可获奖学金人民币20000元。
第十四条 1月1日之前在高中教育阶段已在下列项目获得奖项或称号,且符合省招委等六厅局关于调整高考加分政策文件(浙高招委〔2010〕5号)规定资格的浙江省高中应届毕业生,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平行志愿报考我校者,录取且满足第一专业志愿:
(1)见义勇为和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省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者。
(2)在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3)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
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集体项目获奖者须是第一作者。
(4) 除“三模三电”和定向比赛外,参加重大国际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和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者。
第十六条 参加新课改的考生其学业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应达到合格以上成绩。未参加新课改的考生和往届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应为合格以上。
第十七条 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工作,学校按照《浙江省选快车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实施细则》要求执行。
第五章 入学复查、收费、奖励
第十八条 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应在学院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学院各专业均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每学年初,学费按浙江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进行预收,即
会计学、
财务管理、
审计学、
金融学专业学费21600元/生·学年;
税收学、英语、
电子商务专业学费19600元/生·学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学费19000元/生·学年;其他普通本科专业学费16000元/生·学年。报考东方学院的学生要充分考虑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
第二十条 学院设有“东方学苑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近20项各类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获奖面50%以上。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学院积极拓宽学生勤工助学渠道,对家庭困难学生优先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同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东方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国家助学贷款最高限额为8000元。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录取结果在 浙江财经大学 校园网和 浙江财经大学 东方学院网上同时公布,网址:
、招生主页,
或
第二十二条 招生咨询方式:
浙江财经大学 招生办公室:0571—87557480。
浙江财经大学 东方学院招生办公室:0573-87571501。
招生联系地址: 浙江财经大学 招生办公室(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邮编:310018。
招生信箱:cyzsb@zufe.edu.cn。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开始施行,由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学院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那不勒斯东方大学世界排名
那不勒斯东方大学世界排名51-100。
扩展资料:
意大利那不勒斯东方大学(Istituto Universitario Orientale di NAPOLI)是一所拥有400多年历史的古老大学,它建立之初原是一所私立大学,如今已成为意大利的国立大学。现在那不勒斯东方大学已成为一所让意大利的大学生学习世界各国语言,包括中文的综合性文科院校。
其前身是意大利传教士Matteo Ripa建立的中国学院(Collegio de Cinesi),1732年4月7日得到教皇克莱门七世的正式确认。
起初的中国学院,主要致力于招收和培养中国青年,向他们讲授欧洲文化和基督教教义,以便进一步在中国传教,并加强商业联系。直到今天,那不勒斯东方大学仍然以一幅18世纪的油画为学校简介的封面,画面上是学校瓣创建人Matteo Ripa和他的两位中国弟子,远景中可以依稀见到中国学院当年的建筑。
那不勒斯东方学院设有人文学院、政治学院、现代语言学院和伊斯兰研究学院,承担主要教学工作;此外还有一些系所,承担研究工作。文学、史学、哲学、语言学、宗教学、艺术考古学及艺术史、地理学、政治学、外国经济、以及数十种东西方语言,是其主要的教学和研究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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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三本大学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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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的是哪个省的呢?
我只能提供浙江省的三本院校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
浙工大之江学院
宁波万里
宁波工程
可以参考下三本院校的排名
中国校友会2006中国独立学院排行榜百强 (三本)
名次 学校名称 所在地区 总分 办学设施 人才培养
1
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 湖北 100 100 98.27
2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 浙江 99.39 90.9 100
3
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 湖北 95.54 90.98 95.15
4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 浙江 92.54 92.42 90.98
5
武汉大学东湖分校 湖北 91.85 88.48 91.19
6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广东 90.41 83.4 90.77
7
中南民族大学工商学院 湖北 88.45 69.14 92.23
8
燕山大学里仁学院 河北 82.49 74.3 83.31
9
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 湖北 80.8 74.83 81.04
10
东北大学东软信息学院 辽宁 78.78 69.52 79.96
11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 广东 77.15 67.48 78.48
12
山西大学商务学院 山西 75.14 58.34 78.46
13
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 广东 74.61 58.3 77.8
14
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 四川 74.53 52.08 79.41
15 西南师范大学育才学院 重庆 73.62 60.58 75.94
16
华东交通大学理工学院 江西 72.2 59.82 74.35
17
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四川 71.73 58.15 74.22
18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 浙江 70.31 75.66 67.63
19
华中师范大学汉口分校 湖北 70.15 66.57 69.92
20
江南大学太湖学院 江苏 68.89 57.54 70.81
21
四川师范大学文理学院 四川 66.73 68.16 65.19
22
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 云南 66.27 59.82 66.9
23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 浙江 66.14 54.13 68.29
24
中北大学信息商务学院 山西 66.04 66.64 64.73
25
云南大学滇池学院 云南 65.69 52.24 68.25
26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浙江 65.32 58.07 66.19
27
成都理工大学广播影视学院 四川 65.15 39.35 71.12
28
四川外语学院重庆南方翻译学院 重庆 64.81 50.57 67.6
29
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 湖南 64.41 51.33 66.9
30
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学院 湖北 63.82 59.67 63.85
31
四川外语学院成都学院 四川 62.86 50.87 65.06
32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 江苏 62.74 51.48 64.75
33
三峡大学科技学院 湖北 62.74 53.9 64.08
34
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江西 61.7 38.9 66.9
35
湖北工业大学商贸学院 湖北 61.65 62.17 60.44
36
广州大学松田学院 广东 61.11 68.18 58.11
37
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 湖南 60.85 50.87 62.54
38
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 重庆 60.8 34.8 66.9
39
湘潭大学兴湘学院 湖南 60.22 51.4 61.6
40
东北财经大学津桥商学院 辽宁 59.63 52.39 60.58
41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 江苏 59.16 27.75 66.77
42
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 浙江 58.8 43.14 62.08
43
苏州大学文正学院 江苏 58.31 27.98 65.63
44
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 广东 58.09 34.57 63.55
45
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 陕西 54.49 26.99 61.1
46
烟台大学文经学院 山东 52.62 60.58 49.53
47
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 湖北 52.04 57.85 49.54
48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 广东 50.8 59.74 47.46
49
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 辽宁 48.63 58.32 45.13
50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 福建 48.59 51.4 46.98
51
兰州商学院陇桥学院 甘肃 48.55 34.36 51.6
52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 广东 48.01 52.99 45.81
53
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 山东 47.9 51.4 46.1
54
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 江西 47.35 38.82 48.87
55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 浙江 46.95 37.07 48.85
56
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 山东 45.5 46.4 44.47
57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 江苏 44.35 51.4 41.65
58
湖南商学院北津学院 湖南 37.21 42.99 34.98
59
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江西 37.21 51.47 32.65
60
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 河北 36.79 51.48 32.11
61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 湖北 35.59 43.14 32.9
62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吉林 34.07 27.82 35.2
63
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 江苏 33.75 34.87 32.86
64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 福建 33.63 34.65 32.77
65
河北工业大学城市学院 河北 33.57 34.8 32.65
66
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 重庆 33.52 34.57 32.65
67
东华理工学院长江学院 江西 33.5 31.24 33.54
68
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 江西 32.02 34.85 30.69
69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 广西 31.67 42.96 28.03
70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学院 湖北 31.56 50.87 25.71
71
南开大学滨海学院 天津 31.46 35.03 29.94
72
河南理工大学万方科技学院 河南 31.42 43.37 27.6
73
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 福建 30.4 43.78 26.2
74 天津商学院宝德学院 天津 30.06 43 25.98
75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 陕西 30.02 42.99 25.94
76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 宁夏 29.86 43.05 25.72
77
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 吉林 29.47 49.81 23.38
78
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 云南 29.27 42.09 25.24
79
湖北大学知行学院 湖北 28.62 23.12 29.64
80
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 北京 28.41 37.84 25.33
81
哈尔滨商业大学德强商务学院 黑龙江 28.34 46.47 22.87
82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河北 28.18 35.39 25.71
83
河北理工大学轻工学院 河北 26.89 31.24 25.23
84
复旦大学太平洋金融学院 上海 25.8 34.57 22.94
85 重庆邮电学院移通学院 重庆 25.54 23.05 25.78
86
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 北京 25.53 32.73 23.11
87
哈尔滨理工大学远东学院 黑龙江 25.47 22.82 25.76
88
山东财政学院东方学院 山东 24.88 29.57 23.16
89
海南大学三亚学院 海南 24.11 42.15 18.74
90 天津外国语学院滨海外事学院 天津 24 26.51 22.9
91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上海 22.82 34.57 19.2
92
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 广西 22.45 25.63 21.19
93
北京化工大学北方学院 河北 21.95 36.22 17.65
94
中国海洋大学青岛学院 山东 21.9 24.41 20.83
95 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 湖北 21.51 34.19 17.65
96
青海大学昆仑学院 青海 21.42 30.25 18.62
97 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上海 21.39 31.46 18.25
98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 北京 20.63 29.87 17.73
99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 福建 20.61 17.13 21.21
100
安阳师范学院人文管理学院 河南 20.2 26.16 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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