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21 10:14:44 | 利好高考网
2020年重庆高考录取规则
30.重庆市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市教委统一领导下,成立重庆市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重庆市录取领导小组),负责我市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市教育考试院负责具体实施。我市录取工作安排在8月上旬至9月中旬进行。
31.高校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按照“学校负责、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录取期间,高校和市教育考试院要保证相互通信联络的畅通。
高校应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退档原因做出解释,高校不得超计划录取。
市教育考试院负责监督在渝招生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 利好高考网
32.全国统考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4科总成绩划定。普通类分文科、理科,按考生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从高到低排序,综合考虑并划定文科、理科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艺术类、体育类在专业成绩上线考生中,按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从高到低排序,综合考虑并划定艺术类各类别、体育类各批次录取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
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经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专题会审议通过后,由市教育考试院通过媒体和相关网站公布。
33.全国统考招生录取投档原则:
(1)普通文理类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为:在考生总成绩优先的前提下,按照志愿顺序进行投档,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综合、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投档。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高校要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平行志愿投档数按照计划数乘以调档比例计算,若遇小数按照进一法取整确定。
(2)普通文理类顺序志愿的投档原则为:在志愿优先的前提下,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投档。总成绩相同考生全部投档。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若有特殊要求,由招生学校提出书面报告经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同意后方可调整。
(3)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考生总成绩相同时,如高校未确定排序规则,可参照我市平行志愿批次同分考生排序规则。军队院校招生同分投档按相关文件执行。
(4)高校专项投档时,考生的实际统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不能低于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5)艺术类、体育类录取按照本办法第39、40条规定实施。
市教育考试院在全国统考招生录取投档前向各有关高校提供生源分布情况,在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高校根据在我市的招生计划数,结合生源分布情况,商我市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要求,并在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按高校的调档要求向其投放考生电子档案,并负责向社会公布各高校实际招生计划数和录取最低分。
34.全国统考招生录取工作分批进行,依次为:
(1)军飞、民飞、强基计划;
(2)本科提前批(含本批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
(3)国家贫困定向本科(国家专项);
(4)本科一批(含本批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
(5)市属本科一批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地方专项);
(6)本科一批预科;
(7)本科第二批(含本批高水平运动队);
(8)本科第二批预科;
(9)高职专科提前批;
(10)高职专科批。
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投档在相应批次普通类计划投档前依次进行。
在录取过程中所有批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按规定时间通过网上进行征集志愿。
35.高校应严格按照重庆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审核、预录、退档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流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超过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的高校,经沟通后仍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高校,将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有关高校计划数及录取规则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书面通知有关高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未经投档以及录取新生名单未经重庆市录取领导小组审批,均属违规招生,其录取结果无效。
高校须将各招生类型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统考、保送、单独考试拟录取的考生等)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核准,并增补有关特殊类型招生计划。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核准高校拟录取考生数据后形成录取考生数据库,并据此打印相应录取考生名册,加盖录取专用章,作为考生被有关高校正式录取的依据,予以备案。同时在高校同批次录取结束后及时将录取考生名册寄给有关高校。
36.除军事、国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专业)外,各普通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37.录取照顾政策: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将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所有照顾分值只能加入文化成绩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时,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不得累加。除明确只用于市属院校投档时使用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可面向所有高校投档时使用,但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①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
报考市属院校的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子女及荣立二等功(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公安民警子女,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从2023年普通高考开始,取消此加分项目。取消后,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参加普通高考并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予以优先录取;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②重庆市少数民族聚居地(含自治县、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加10分(报考艺术、体育类加5分)投档(从2023年普通高考开始,考生高中阶段必须在我市少数民族聚居地<含自治县、民族乡>具有三年完整户籍、学籍并在户籍所在区县中学连续三年实际就读);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可加10分(报考艺术、体育类考生加5分)投档。
③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报考艺术、体育类加10分)投档。
(2)高考成绩达到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未被录取的军人子女,有关高校在征集志愿后仍有剩余计划时,对符合条件的可予以优先投档,高等学校应当予以积极支持。
(3)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予以优先录取。
(4)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公安英模、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高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报考全国统考,参照教育部关于军人相关优待政策执行。
(6)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从2023年普通高考开始,不符合我市聚集地少数民族考生加分照顾条件的聚居地少数民族考生,参照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照顾政策执行(含预科、民族班)。
中职直升类考生和体育单招、残疾单招等各类单考单招考生不享受上述照顾政策。
凡符合上述政策性照顾项目的考生,必须经过本人申报、有关部门审核、三级公示后方能予以认可。未经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项目、分值不得计入投档成绩并使用。
(8)定向就业招生与非定向招生同时进行投档录取。高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的,可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补充投档,高校根据考生定向志愿择优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定向就业招生在政策规定的降分范围内对有志愿的考生逐校、逐专业、逐分检索投档等办法在批次内进行投档录取。对高校批次内未完成的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经征集志愿后若仍不能完成定向就业招生计划,转为非定向就业计划执行。
(9)贫困专项计划(国家专项)、市属本科一批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地方专项)在录取时经征集志愿后还不能完成计划,经重庆市录取领导小组同意可以适当降分录取有志愿的考生。
(10)对线上生源不足的个别高校,如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经征集志愿仍不能完成招生计划,可由学校申请,经重庆市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降分录取有志愿的考生。
重庆职高可以考的本科大学:
重庆师范大学、重庆文理学院、长江师范学院、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重庆第二师范学院、重庆城市科技学院、重庆工程学院、重庆三峡学院、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重庆人文科技学院、重庆移通学院、重庆对外经贸学院
拓展知识:
重庆市,简称“渝”,别称山城、江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直辖市、国家中心城市、超大城市,国务院批复的国家重要中心城市之一、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核心城市,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中心、西部金融中心、西部国际综合交通枢纽和国际门户枢纽。 辖38个区县。总面积8.24万平方千米, 2022年末常住人口3213.34万。
重庆市地处中国西南部,是长江上游地区经济、金融、科创、航运和商贸物流中心 ,全国唯一兼具四种类型的国家物流枢纽 、国际消费中心城市、西部大开发重要战略支点、“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重要联结点及内陆开放高地;有世界文化遗产大足石刻、世界自然遗产武隆喀斯特和南川金佛山等景观
利好高考网(https://www.lhgaokao.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相关内容。
为了做好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市教委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跨省招生计划
1.市内学校跨省招生。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跨省招生工作统一按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部门的要求进行。
经教育部审批的跨省招生的中职学校,要将招生专业、学制和收费标准等情况及时函告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部门,并报重庆市中职招办备案。跨省招生学校应在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下,加强招生管理,规范招生行为,完成跨省招生任务,但“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中职段不得跨省招生。跨省招生学校凭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部门加盖公章的录取名册到市中职招办审核后到市教委进行新生注册。凡教育部未下达跨省招生计划的学校不得跨省招生。
市内中职学校跨省招收的市外学生和经我委同意的外省市转入我市中职学校的学生,如参加我市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必须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重庆市高考报名“三年户籍、三年学籍”的管理规定(详见《关于重庆市全国普通高考招生考试报考人员户籍、户籍资格审查的通知》(渝招委〔2006〕33号))。跨省招收或转入的高中起点的市外中职学生,一律不得在我市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含“三校生”招生考试),严禁中等职业学校参与“高考移民”行为。
2.市外学校来渝招生。市外学校来渝招生,在市中职招办的组织安排下,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在渝招生计划和招生对象执行(“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中职段不得跨省招生),将招生对象、招收专业、学制和收费标准等情况报重庆市中职招办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凡教育部未下达在渝招生计划的市外中职学校,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生源学校不得允许其开展招生宣传和组织招生。
(二)市内招生计划
全市各类中职学校招生计划由市教委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后,由市中职招办统一组织实施。 (一)报名对象
应届初中毕业生、往届初中毕业生、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及适龄社会青年,可报读中职学校。
在校初中学生不得报读中职学校(艺术类除外)。
(二)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心健康。
(三)其它要求
1.报考中等师范学校的学生应未婚,年龄不超过25周岁(计算时间截止到9月1日),并应参加中师学校组织的面试。
2.报考医卫类专业的学生,应符合医卫类招生学校的要求。
3.报考艺术、体育类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如学校要求术科加试,学生应当参加加试并达到要求方可录取。
4.艺术类中职学校招收艺术专业初中在校生或小学四、五、六年级学生的招生办法,仍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艺术体育类中职学校招生办法》(渝教职成〔2005〕17号)执行。拟录取学生名册,由招生学校按要求制作,并于7月中旬报市中职招办审定后,统一印制录取名册和录取通知书。
5.填报“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中职段的学生,应为参加了当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并达到分数线的市内应届初中学生。 (一)初中毕业生基础信息采集
继续坚持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普职联动”,实施“一生一号一卡”,用一张信息卡统一采集全市应届初中毕业生信息,统一编制初中毕业生的考号。此项工作由市教委基教处牵头,职成教处配合,采取“先合后分”的方式进行,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由要高度重视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基教科牵头,职成教科配合,采集本区县应届初中毕业生信息,然后根据普通高中和中职教育招生特点和需要,共享有关数据信息。
(二)考号管理和编排办法
全市所有应届初中毕业生的号源管理和号码编排由基教部门负责。往届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报读中职学校的号码编排由中职招生机构负责。
考号的编排规则是:报名号共10位,第1位为年号(年号的最后一位数字,如2010年统一定为“0”,今后以此类推);第2、3位为区县代码;第4、5位为毕业中学学校代码;第6至10位为顺序号。毕业学校代码按基教部门建立的代码库编制,应届初中毕业生之外的报名就读中职学校的学生其毕业中学学校代码统一编为“99”。 中职招生报名及志愿填报工作分三次进行。第一次报名实行普职不兼报的办法,即:凡报普通高中的学生不得报中职学校,报中职学校的学生不得报普通高中。
(一)第一次报名及志愿填报
1.报名地点:初中毕业生就读学校。
2.报名对象:应届初中毕业生。
3.工作职责:由区县教委(教育局)基教科牵头,职成教科配合。
(二)第二次报名及志愿填报
1.报名地点:原则上初中毕业生在就读学校或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报名和填报。
2.报名对象:应往届初中毕业生。
(三)第三次报名及志愿填报
1.报名地点:第一次、第二次已报名采集了基础信息的学生可在区县中职招办或所报读的中职学校填报志愿,也可自行在网上填报志愿。第一次、第二次未报名的往届生或同等学力者须在区县中职招办采取网络填报方式采集信息并填报志愿。
2.报名对象:第一次、第二次仅采集了报名信息而未填报中职学校志愿的学生;未被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其他往届生和同等学力者。
3.报名资格审查:应届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报名,往届生凭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毕业证复印件报名。区县中职招办或中职学校要严格审查学生报名的有效凭证。对往届生在新生注册时,招生学校在验明身份证原件基础上,向市中职招办提供证明其身份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4.填报学校:第一次录取工作结束后,在第三次报名前,由市中职招办统一公布未录满招生计划的学校名单,学生据此报名和填报志愿。
5.对已录取学生的处理办法:已被录取的学生原则上不得改报其他学校。如经录取后又确需改报其他中职学校的,区县中职招办或接受学生报名的中职学校,可先行采集这部分学生改报志愿的信息,但必须告知学生已被某校录取的情况(市中职招办将在网上公布第一次录取情况,供区县中职招办和中职学校查询),原录取学校必须退档,其所改报的志愿才能生效。具体退档程序和操作办法另行规定。
6.数据上报:第三次在区县中职招办报名的学生,其报名数据由区县中职招办在市中职招办公布的网上进行报送。对在学校报名的学生,由中职学校按市中职招办的统一要求在网上进行,具体操作办法另行规定。
(三)志愿设置
今年中职招生志愿共设三个批次。
1.高职(高师)批志愿。
2.中职第一批:市级重点及以上中职学校志愿。
3.中职第二批:试办及以上中职学校志愿(含教育部下达的市外在渝招生的中职学校)。
(四)志愿填报及录取顺序
学生每一批次可填报1至2个学校顺序志愿,每一学校志愿可填报1个专业志愿。录取工作按批次和学生志愿顺序进行,当学生已被上一批次学校录取,后面各批次所有志愿自然失效。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指导生源学校和招生部门,认真做好学生志愿填报工作,充分尊重学生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重庆市初中毕业生基础信息及志愿信息卡”必须由学生本人填写并经本人签字。学生志愿一经填定,任何人不得再作改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指定填报志愿或限制学生选报志愿,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从严惩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基础信息及志愿信息卡管理办法,在输入微机后封存备查,指定专人管理,确保完整真实和管理有序。 全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工作由区县教委(教育局)中学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中职招生不单独组织升学考试。报考高职(高师)、中职的学生都必须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各区县中职招办要主动与区县中学招生办公室加强沟通与协调,确保报普通高中以外的其他应届初中学生的成绩能及时、准确地输入中职招生成绩库。 今年中职招生录取工作分两次进行,市外来渝招生学校只参加第二次录取。
(一)对象和学校
1.第一次录取对象为第一次报名且填报了中职学校志愿的学生。
2.第二次录取及注册对象为所有到校就读中职的学生。
(二)录取方式
第一次录取采用远程网上录取,录取通知书由市中职招办统一打印,并通过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及时发放到招生学校。
第二次录取与新生学籍注册工作一并进行。由招生学校到市中职招办设立的录取现场提出申请,经审核后,由市中职招办打印并发放录取通知书和新生注册名册(已退档的除外)。
(三)录取原则
按照学校录取批次、招生计划、志愿顺序和学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出档的原则进行录取。
(四)录取分数线
高职(高师)录取分数线由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划定后执行;其它各类学校暂不划定录取分数线。
(五)录取及投档
第一次录取,对达标及以上中职学校可按招生计划的120%投档,并按招生计划录取,超计划部分应按招生计划退档;对第一次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中职学校,第二次录取按实际缺额计划执行,录满为止;对国家级重点、市级重点中职学校需要超计划录取的,由学校提出申请,学校主管部门初审,经市教委批准后执行。高职(高师)招生严格按市教委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可按招生计划的130%投档,未经市教委同意,任何学校不得突破招生计划和专业招生。
(六)录取通知书
中职学校统一使用由市中职招办印制并盖有“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录取专用章”的录取通知书。严禁各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中职学校自行印制录取通知书,违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从严惩处。
附件:
湖南2021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体)局、公安局,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关于2021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3号)文件精神,2021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面向农村和原贫困地区招生专项计划(含国家专项、地
重庆理工大学职业学院招生办工作怎么样 好。 1、工作环境好:重庆理工大学职业学院招生办工作有独立的办公室,提供免费住宿环境,有空调等基本设施,同事之间融洽,领导和睦。 2、福利待遇好:员工工资在7000元,每个节假日都有单独的礼品,每月的饭补为300元,还有旅游卡,待遇丰厚。 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工作怎么样 好。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是教育局下属二级单位,属事业编制,参照
辽宁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体育高考#导语】体育高考频道从辽宁招生考试之窗了解到,辽宁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已发布,详情如下: 一、报名 考生报名按《关于2022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委字〔2021〕44号)执行。 考生报名时须填报本人参加体育专业的专项考试项目,考生信息确认后不得改动。
2023年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单招录取分数线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15年单招分数线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15年学校优势学校积极开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教学质量工程,深化校企合作,成立了学校合作发展理事会,与315家政府机构、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建立了深度合作关系,建有企业学院5个。学校大力推进工学结合、“订单”培养,积极开展项目导向、任务驱动教学改革,形成了以能力本位、素质教育、可持续发展
四川高校专项计划大学名单和实施区域(附录取分数线) 四川省内高校专项计划有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四川农业大学。其中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西南财经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大学。 但各位四川同学注意,并不是在四川省只能报考以上大学的高校专项。95所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学校中,各位四川考生可以报考绝大部分学校。 目前已有36所大学公布2022年在四川省高校专
2023年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有哪些(附专业名单) 一、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招生专业有哪些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开设的专业有:康复治疗技术、护理、老年服务与管理、社会体育、数字媒体技术、软件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智能控制技术、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文化市场经营管理、空中乘务、人物形象设计、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摄影摄像技术、建筑室内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农村金融、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最低录取分数线是多少2023?附文理科最低分及位次 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是一所位于重庆的私立大学,隶属于重庆市教委。本文总结了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在重庆内外的录取分数线,希望回答“正常人进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有多难?”考上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有多难?考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多少分?“等待提问。1.2022年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在非新高考省份招生数据汇总1.人文科学
重庆工商职业学院录取分数线2022是多少分?2023高考重庆工商职业学院要多少分录取?重庆工商职业学院是重庆市内一所公立性质的综合类型的高水平专业群建设B档、国家骨干高职高校。很多重庆市内的高考生都希望能知晓“重庆工商职业学院2022年最新的录取分数线是多少?考上重庆工商职业学院有多难?重庆市内的考生究竟要考到全市多少名,才有机会被重庆工商职业学院录取”等问题的答案,本文五米高考将为大家奉上重
2024-03-24 06:26:07
2023-12-18 23:55:29
2024-03-17 01:38:09
2024-03-22 00:51:15
2024-03-18 15:39:14
2024-03-07 17: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