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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福建省高考文史类招生人数)

2024-05-28 01:52:01 | 利好高考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综合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35010384隶属于:教育部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综合院校性质:民办
标识代码:4135013469隶属于:福建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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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福建省高考文史类招生人数)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其他有关文件精神和福建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以下简称“嘉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厦门大学与厦门嘉庚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共同举办,并按新机制、新模式运作的全日制独立学院,是一所应用型综合性大学。嘉庚学院位于厦门湾南岸的厦门大学漳州校区。

第三条 嘉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嘉庚学院成立由主管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

第五条 嘉庚学院设立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 办学特色

第六条 名校办学是嘉庚学院发展的品质保证。厦门大学在教学资源等方面给予共享,满足了嘉庚学院高起点高水平的发展需求。从2014年开始,嘉庚学院与厦门大学研究生院开展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目前在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78人。

第七条 强化实践能力培养的教学体系。学校遵循“教学与科研并举,以有效教学见长”的发展思路,强调面向人才市场需求,培养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基于以上思路,学校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制定与修订:创新实践教学理念,强化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育,加大实践教学活动的比重,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不少于总学分的25%、艺术类专业不少于总学分的40%、理工类专业不少于总学分的35%;尊重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充分满足学生的个体发展需求,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最大选择空间,选修课程学分占总学分的比例不低于40%,专业课程学分占总学分的比例不高于55%;精心打造创新创业课程体系,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第二课堂实践活动,学生参与的学术科研、学术竞赛、社会实践,以及各类创新创业活动均纳入学分管理。此外,学校还通过设置实践教学周、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平台及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鼓励新型的实践教学形式、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等举措,着力加强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提升教师科研能力、增强服务地方经济和企业的能力。

第八条 灵活自由的转专业制度。给予学生转专业的权利,是嘉庚学院始终坚持的一项政策,其出发点是贯彻因材施教的教育原则,充分尊重学生的自主选择和个性发展,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只要学校教学资源许可,学生符合学校规定的转专业条件就可转入心仪的专业。

第九条 强力推进国际合作。学校自办学以来,已与来自美国、英国、日本、西班牙、新加坡、加拿大、新西兰、澳大利亚、荷兰等国家以及台湾地区的二十余所高校开展校际交流与合作,建立了各种人才培养合作平台,形成2+2、3+1、3+1+1、4+1、一学期交流、寒暑假营等多种合作模式,为学子们提供了多元选择。每年有数百名毕业生进入国外高校继续深造,其中六成左右赴世界QS排名前200的高校深造。

第十条 双语教学的模板——国际班。2007年1月,嘉庚学院开设了国际班,该班每年在国际商务学院、管理学院、会计金融学院大一新生中选拔60名学生,分为两个班,推行纯英文环境下的专业教学,培养真正的双语人才。

第十一条 倡导快乐体育的体育教学俱乐部制。2008年2月,嘉庚学院在全校范围内推行体育教学俱乐部制,学生可自选锻炼项目、自选锻炼时间、自选授课教师。学校意在通过实施这一教学模式,培养学生对某些体育项目长期的兴趣,帮助他们树立“终身体育”的意识。

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招生批次

第十二条 嘉庚学院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艺术类在福建省按本科A批次招生;普通类在浙江、山东、上海、广东、辽宁、北京、海南、福建、河北按本科批次招生,在天津按本科B批次招生,在四川、广西、内蒙、湖北、江西、贵州、云南、重庆、江苏、安徽、河南、吉林、甘肃、陕西、宁夏、新疆、西藏、青海、黑龙江等省市按本科二批次招生。其他省份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批次,分别以生源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十三条 嘉庚学院2020年计划面向全国招收涵盖理学、工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艺术学等学科54个本科专业,82个专业方向。在录取过程中,如报考各专业人数不平衡,在生源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院协调下,嘉庚学院可以对各专业之间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的调整。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嘉庚学院根据生源省份的出档规定和报考我校的生源等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0%,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 120% 以内(内蒙古自治区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0%)。

第十五条 录取时,专业投档采取“分数优先”方式(浙江、山东除外),不设级差分。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未录取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根据分数情况调剂到相关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江苏考生选测科目均不低于“C”,专业投档不考虑等级,亦采用“分数优先”方式。若出现同分情况,按照《关于厦门大学嘉庚学院2020年普高招生同分专业录取原则》中的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六条 嘉庚学院在浙江省、山东省按照“专业+学校”的组合方式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在上海市、北京市、海南省、天津市按照“院校专业组”的方式进行投档录取,有关志愿填报及录取规则考生可咨询各省招生主管部门。

第十七条 嘉庚学院原则上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各种优惠政策的相关细则。

第十八条 嘉庚学院面向全国招收非师范艺术类专业考生,其中音乐学专业只招收钢琴和声乐方向的考生,音乐表演专业不招收古琴、口琴、巴乌和陶笛方向的考生,舞蹈表演专业不招收体育舞蹈和健美操专业的学生。各专业遵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考生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福建省美术类投档后按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音乐及舞蹈类投档后按专业分排序择优录取(专业分相同时按照《关于厦门大学嘉庚学院2020年普高招生同分专业录取原则》执行)。福建省美术类综合分计算方式:

美术类专业 综合分 = 文化投档成绩(含位次的平行志愿特征分)× 50%+ 专业省统考成绩× 2.5 × 50% 。

第十九条 体检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以及教学厅(2010)2号、教学司函(2010)22号文件为基本依据。

第二十条 除报考英语专业要求高考外语科目为英语外,其余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嘉庚学院开设的公共外语课有英语、日语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嘉庚学院实行学分制管理,并参照教育成本收费。根据闽价费〔2015〕171号文件,收费标准如下:

1.汉语言文学、日语、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金融学、税收学、法学、英语、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旅游管理电子商务行政管理物流管理、国际商务、工程管理(工商项目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文化产业管理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 18000 元人民币。

2.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建筑学环境科学与工程机械电子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工程管理(房建工程项目管理)、风景园林城乡规划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物联网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车辆工程机器人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 20500 元人民币;

3.土木工程工程造价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20000元人民币;

4.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21000元人民币;

5.动画、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 22500 元人民币;

6.每人每学年住宿费1380元人民币(独立卫生间)、1150元人民币(非独立卫生间),四人间。

第二十二条 上述收费,以物价部门最终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退费办法按闽价费〔2013〕41号文件执行。

第七章 奖励、资助政策

第二十三条 凡高考总成绩(文化成绩,下同)名列所在省份前 100 名的文、理科考生,第一志愿(或第一轮)填报我校且被录取者,奖励人民币 10 万元。

第二十四条 各省份凡高考总成绩(卷面分数,下同)在所在省份普通类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浙江省参照浙江省第一阶段分数线、广东省参照广东省高考优先投档线、其它新高考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就高不就低)执行,以下简称“本一线”。江苏省统考科目总分在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且选测科目在2B及以上)的文、理科(普通类)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填报我校且第一轮投档被录取者(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且被录取者),如超出普通类本一线10分以上(含10分),奖励人民币4万元;如超出普通类本一线18分以上,奖励人民币6万元。

第二十五条 被录取的考生如果同时符合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条件者,只能享受最高的一项奖励。

第二十六条 嘉庚学院设立“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奖学基金”,每学期向全校 30% 以上的学生颁发各项奖学金。香港道德会在嘉庚学院设立“香港道德会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贫困学生扶助基金”,用于每年资助200名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各院系设立了富仪奖学金、重宇合众崇慧奖学金、学生科技创新奖学金、孝敬长辈奖励基金等奖助学金项目,奖励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

第二十七条 嘉庚学院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闽教办财〔2007〕44号)及其相关文件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帮助有需要的优秀学生完成学业。

第八章 文凭发放

第二十八条 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由厦门大学嘉庚学院颁发全国统一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实行电子注册;经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位委员会审核,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由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第九章 就业情况

第二十九条 嘉庚学院始终坚持从学生角度出发,提供切合学生特点、符合学生需求的指导和服务,已形成就业、创业、国内升学、国外留学多元化协调发展的格局。学校从“工作体系、招聘市场、多元指导、重点帮扶、细致服务”五个层面上深耕细作,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优化就业工作机制,形成了“一点五面”的就业工作全方位布局。历届毕业生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欢迎,历年就业率均在96%以上。在福建省教育评估研究中心发布的《福建省本科高校毕业生竞争力报告》中,嘉庚学院名列前茅:在月薪调查项中,嘉庚学院位列“福建省本科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毕业五年月薪”第一名;在“福建省本科综合类高校毕业五年月薪”排名中,嘉庚学院位列第四;在“福建全省本科综合高校总监级别占比”排名中,位列第二名。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招生录取期间,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设立举报、投诉电话(电话:0596- 6288720)。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本章程若有与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二条 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教育网) , (公网)
通信地址:福建省·招商局漳州开发区厦门大学漳州校区嘉庚学院 邮编: 363105
联系电话: 0596-6288416
传  真: 0596-6288814
电子邮箱: admissions@xujc.com
咨询QQ: 651042041
招生网站(WEB&WAP):
新浪微博: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招生办
微 信 号: xujc_zsb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嘉庚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福建省高考文史类招生人数)

福建省高考文史类招生人数

6275人。根据查询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可知,2023年该省文史理工类本科一批的招生院校共有257所、招生计划34923人;其中,文史类招生院校共有178所、招生计划6275人。福建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是新高考全国卷,物理、历史、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地理是本省自主命题。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福建省高考文史类招生人数)

福建公费师范学校有几所

01福建师范大学


福建省公费师范生院校有福建师范大学、闽南师范大学泉州师范学院集美大学(龙岩学院宁德师范学院)等。其中,福建师范大学是福建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是福建省重点建设三所高水平大学之一,也是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国培计划”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学校。福建师范大学前身是1907年由清朝帝师陈宝琛创办的福建优级师范学堂,后由华南女子文理学院、福建协和大学、福建省立师范专科学校等单位几经调整合并,于1953年成立福建师范学院。学校设有27个学院,本科专业84个,拥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7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4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19个。


02闽南师范大学


福建省公费师范生院校有福建师范大学、闽南师范大学、泉州师范学院、集美大学(龙岩学院、宁德师范学院)和闽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其中,闽南师范大学是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与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实施高校、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建有北江滨、圆山两个校区,占地面积约2000亩,拥有本科专业68个,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2个专业学位硕士点,跨及11个学科门类。闽南师范大学是福建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也是国家一流专业建设高校。


03三明学院


福建省公费师范生院校有四所,其中三明学院是2004年成立的省属普通本科高校,是入选福建省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高校的学校前身之一。学校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管理体制,拥有优秀的师资力量和先进的教学设施。三明学院的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备受关注,是国家“211工程”和“双一流”建设高校。同时,学校还新增为福建省2018-2020年硕士学位授予培育单位立项建设单位。


04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院


福建省公费师范男生在学前教育安排在高职批次招生,截止2021年,试点招生院校名单为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院、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该校创办至今已有百余年的历史,毕业生的就业率达到95%以上,师范生就业率更是稳居省同类院校前列。计划招生公费师范生一共80人,其中文科42人、理科38人。


05东北师范大学 利好高考网


东北师范大学是中国共产党在东北地区创建的第一所综合性大学,1958年划归吉林省管理后更名为吉林师范大学。2021年,东北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在福建的最低分数线为历史组603分,物理组615分。此外,东北师范大学的招生专业专业属性重点线录取最低分录取最高分录取平均分,思想政治教育(公费师范)师范类468607607607,小学教育(公费师范)师范类468608608608,汉语言文学(公费师范)师范类468611612611,教育技术学(公费师范)师范类428616619617,数学与应用数学(公费师范)师范类428619619619,地理科学(公费师范)师范类428617617617。


06泉州师范学院


福建省公费师范生计划在泉州师范学院开展特殊教育公费师范生试点,招收对象为全省参加当年高考的高中毕业生,男女均可报考。该试点院校名单已于2022年公布,是福建省公费师范生中的第三所。泉州师范学院是一所培养师范生的高等院校,其教育质量得到了认可。


07华东师范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是中国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成立于1951年。华东师范大学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52年,现已成为国内外知名高校之一。2021年,华东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在福建的最低分数线为历史组617分,物理组644分。华东师范大学是教育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重点共建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拥有优秀的师资力量和先进的教学设施,培养了大批优秀的人才,为国家的教育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


08江西师范大学


江西师范大学是一所以人文社会科学为特色的综合性大学,位于江西省南昌市。学校起源于1940年创建的国立中正大学,经过多次调整和改名,现已成为一所集文、理、管、法、教育、艺术等多个学科门类于一身的综合性大学。江西师范大学的办学理念是“立足江西,面向全国,走向世界”,致力于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学校拥有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和良好的教学设施,为学生提供了优质的教育教学服务。


09闽江学院


福建省公费师范生院校之一是闽江学院,其师范生公费教育试点将于2022年实施。该学院是一所省一流建设高校,是公办重点大学。招生对象为具有需求计划的县(市)区户籍或高中三年学籍,且参加当年高考的高中毕业生。就业可以采取专项公开招聘方式到农村任教,服务期不少于6年。闽江学院前身是福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闽江职业大学,2010年并入闽江学院。


10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福建省公费师范男生在学前教育专业中安排在专科批次招生,截止2021年,试点招生院校名单有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院、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培养幼儿教育人才的高等师范院校,位于福建省福州市。学校注重实践教学,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实践能力,同时也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资助政策。

以上就是利好高考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福建省高考文史类招生人数),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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